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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郑东新区鸿苑路(鸿苑路与连霍高速立交-刘江西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 日期:2023/9/7 13:51:4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鸿苑路(鸿苑路与连霍高速立交-刘江西街)道路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业主为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局,招标人为河南东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鸿苑路(鸿苑路与连霍高速立交-刘江西街)道路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郑东新区鸿苑路(鸿苑路与连霍高速立交-刘江西街)道路工程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东北部,呈南北走向,规划为城市主干路。本工程南起现状刘江西街,北至已设计“鸿苑路下穿连霍高速工程”工程全长358.42米,本次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

2.3招标范围:郑东新区鸿苑路(鸿苑路与连霍高速立交-刘江西街)道路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2.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项目投资估算:约32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4业绩要求:2018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人民币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6信誉要求:

⑴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郑州市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⑵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或自然人将被拒绝。

3.7其他要求:

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如有)、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2022年8月以来为其任意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集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01日以来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3年98日至2023年913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928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六楼B区第十七开标室。

5.3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定代表人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

5.6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注: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下载等操作。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以交易平台最新通告为准)”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以交易平台最新通告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投标人应认真学习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发布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东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东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龙湖金融岛中环路5号东龙创鑫大厦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371-56589225

传真:无

邮箱:ly@hndlkg.com

招标代理:河南融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与杨桥路交叉口伟业国际A座11楼

联系人:郭女士  刘女士

电话:0371-60211966

传真:无

邮箱:henanrongji@163.com

监督部门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局

电话:0371-67179212

传真:无

邮箱:zdxqjsj1407@163.com

地址:郑东新区龙湖中环路与龙翔四街交叉口金融智谷2号楼14层

 

2023年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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