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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 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8/8/13 18:29:23
各部室、子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规范党内问责,结合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按照市委组织部和东区党工委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集中学习抓好落实。各部室、子公司要把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作为党内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周密学习计划和方案,推动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要以集中学习和党员干部自觉主动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原原本本学、反反复复学全面吃透《条例》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确保学习质量效果。要通过集体学习、专题培训、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充分运用各种学习平台和渠道,组织所属党员学深学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要严格执行做好表率。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条例》、执行《条例》,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把监督执纪问责做细做实,学会在日常监督下开展工作,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遵循,把握加强党内监督的基本要求,增强贯例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要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各部室、子公司要把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作为一项经常性、常态化的工作,常抓不懈。要将本部室(公司)学习贯彻落实两个《条例》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突出特色经验做法,形成专题报告,8月14日中午前报送至集团人力资源部(学习方案、报告、活动照片等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hr@hndlkg.com)。党总支将对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没有组织学习、学习效果不佳、贯彻执行不力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